法律问答

1.雇主如何规定试用期?2.如果我在试用期内辞职,但对方延长了辞职时间,我该怎么办?

2020-02-18 09:34: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按规定,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离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根据劳动部1996年10月31日发出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适用一次试用期。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用赔偿(前提条件就是要证明员工如何不符合录用条件),如单位没有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那么就是属于违法解除,是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如何赔偿参考《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如员工跟企业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单位就要帮员工购买社保,如不参保员工可以到社保局进行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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