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北京一家企业作出纳,试岗干了八天,不包含六日。都没有与我签劳动合同书,这企业感觉我担任不上工作中,将我解雇了,该企业人事部门算日薪水时,除于30天,明了解是双休日,为何算薪水时除于30天呢,有效吗?我该怎么办啊?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2-18 17:00: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
    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
    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主张权益。没有劳动合同,有交保险,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的标准赔偿。公司无故辞退,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首先,用人单位有无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是符合第39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须提前1个月通知,如果是因出现第40条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即代通金。

      其次,用人单位符合39~41条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计算方法: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再次,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单位需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这里“经济补偿金标准”既不用分段计算,也不作年限的限制。

      劳动者可以先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注意,申请仲裁时间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 被公司辞退,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
    除了工资之外,单位解雇是否有补偿,分以下三种情况:
    1、违法解除。单位辞退你,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也就是2N;
    2、合法解除。
    用人单位有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无补偿合法解除的情况。
    如果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的情况例如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判刑等情况,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你补偿或赔偿。
  • 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公司无法合法理由的情况下,不能辞退你。违法解除的话,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近20个月左右工资的赔偿金。
    建议您朋友设法取得公司辞退他的证明包括书面或口头等形式材料,然后委托专业律师维权,需要帮助的话,可以来电联系专业律师。个人资料中的劳动维权专业博客供您参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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