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大连工作,7月22日工作时左手食指第一节被打断,我在日资企业工作。 工伤保险如何赔偿,何时确定障碍? 相关赔偿金有哪些? 谢谢你帮我恢复健康!

工伤索赔
2020-02-23 20:33: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 如果没有评定为伤残等级,你能够享受一般的工伤医疗待遇。如医疗费、工资和福利待遇、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如果评定为伤残等级,则按照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对此,“工伤保险条例”都有明确规定,请参见即可。
  • 你好,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工伤如无构成级别,不能定残。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住院护理费伙食费、后续治疗费等,要看你的具体情况。如果构成级别赔偿更多。工伤只要骨折一定够得上级别的,最低十级一般最低可获赔8万左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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