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地上班时从脚手架上掉下来(有带安全帽,安全帽不知道怎么掉了)导致颅骨粉碎性骨折,鸡蛋大个洞需要进行两次手术才能补好,请问工伤认定的话我有要承担的责任么?还是公司付全责?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公司希望私了没给我做工伤认定,请问二次手术后(9月份)我对赔偿不满意的话,我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验伤么?劳动仲裁会受理我这种情况么?有可能有癫痫后遗症,左边头皮留下个三角形12cm伤疤,请问这种情况在原赔偿金基础上,我可以追加赔偿么?

2018-09-11 16:49: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从工地上掉下来属于工伤,毫无疑问。

    2、可以先去劳动局做工伤认定,同时去医院做伤残鉴定。

    3、提起劳动仲裁
    赔偿的数额除了医药费以外,还有法律规定的与伤残级别挂钩的残疾补偿金,鉴于你的腿伤严重,相信应该还有不少的误工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由此可以看出因为工伤索赔产生的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劳动仲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一、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裁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二、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被诉人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三、仲裁庭于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和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副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据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工资裁决。
    四、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五、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决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六、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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