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停在住宅小区特定停车场的电瓶车失窃,早已警报,但物业管理说我泊车到发觉失窃那一期内监控器断电,没法见到,我想问一下物业管理有义务赔付吗?

消费者维权
2020-03-06 13:45: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通常会在售楼同时售卖车位;
    不过,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关于小区车位问题发生纠纷首先需要弄清楚车位的归属,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地下的停车位,一般你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肯定会规定了是开发商的,但是这些车位中有一些是防空的or防战争的,这些是不能将车位的所有权卖掉的,因为国家如果有紧急情况会随时征用,你只能跟开发商买使用权,这样你就不能办产权了。这个是国家的硬性要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使用权的长期买卖就相当于是租赁性质的,可能会违反最多不超过20年的规定,这个风险是需要考虑的。
  •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有义务保护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物权法》第三章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小区物业应该采取封闭式管理。做到人防和技防结合。就是除了保安站岗巡逻,还要有监控设施,保障业主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业主也应该把自行车停放到物业规定的,有人值守的停放区域。
    如果是缴纳了停车费用,物业就需要负完全责任。
    如果是免费停放,就需要看看和物业公司当初的入住协议是如何签署的了。也可以参考业主手册。也可以选择报警处理。调阅小区的监控录像协助破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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