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的退休工资被我的大哥抵押了,我父亲同意签订合同,突然他后悔一个月后必须填补退休工资。

2020-03-09 20:23: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间借贷是相对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银行等)以外,自发形成的民间融资信用形式。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也就是说除了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四大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其他金融机构(证劵公司、保险公司)外,公民、企业、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行为都属于民间借贷。
    包括由地方政府批准开办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的放贷行为也属于民间借贷。但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否则就是非法集资。
  • 民间借贷,以汽车抵押,如果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否则,就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三十四条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 民间借贷是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但要注意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不动产抵押的,还要进行抵押登记。以下财产不得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  
    (一)合同有效的条件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要使民间借贷行为成立并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  
    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内容合法;  
    4、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  
    (二)哪些情况会导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在下列情形下,个人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借款给别人去赌博或贩毒的;如果贷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动而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双方还将受民事制裁;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下列情形下,个人与企业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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