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承租人,租房子合同签了一年的,叫了三个月的房租4500块和1500元的保证金,住了十几天想续租了,和屋主商议不了该怎么办啊?她说保证金没退,还要我寻找下一个租赁户才能够 退帮我剩下房租,可是我心急回家了!

2020-03-11 16:30: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现在很多房东为了避免租客随时解除租房合同造成房间利益损失,都会在与租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约定支付一定的押金。租客如果没租满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那么,房东就有理由不退还押金。如果租客租满了约定期限,那么,在其退租时房东应该无理由退还租金。那么,如果在退租时房东不还押金怎么办   
    一、房东应当无借口及时退还押金   在双方的租赁合同期限到期或者进行解除后,如果租客不存在合同约定的特定违约行为,比如说合同约定未经房东同意不可自己再装修的,房东原则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返还租赁押金。   房屋租赁押金一般是督促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妥善保管并及时交还房屋而收取的,如果承租人已经按照租赁合同履行完了义务,出租方应当及时返还押金。   这类情况下,实践上会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即无需考虑出租人有无主观过错的问题,只要是租客没有违约行为,房东不还押金的都需要及时退还押金。   
    二、怎样避免房东延迟退还,甚至拒绝退还押金?   租客在跟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可以要求其在合同上说明,如果房东在租客退房时不及时交还押金的话,除了退还押金还需要赔偿一定的违约金以及利息损失。   出租人迟延甚至拒绝退还房屋租赁押金的事情时有发生,而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对于其退还押金的违约责任也很少有所约定,实践中也有很多法院并不支持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迟延返还房屋租赁押金的违约金或利息损失。   因此,特别提醒出门在外需要租房的朋友们,在外租房应该尽量明细租房合同条款,切莫不当一回事。

  • 1、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是否可以达到约定解除的条件,要看租赁合同对此有无明确约定;
    2、一般情况下,条件成就下解除合同,无需再承担违约金; 法条参考: 《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租房时,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额根据合同制定的违约金额支付。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4、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5、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以下方面
    1、各项费用要明确。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
    2、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3、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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