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任屋主卖房给第二任屋主,那时候沒有产权过户,如今第二任屋主立即把房屋卖帮我,我将钱给了第二任屋主,他立即融洽第一任屋主将房屋过户帮我了。有哪些法律纠纷吗

2020-03-16 11:2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要注意的一件事情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房屋买卖办理房子过户手续的,需要卖方提供出示的材料如下:
    1.房产证 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3.原始购房协议 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 原件和复印件;
    5.如已婚需要提供 结婚证 原件和复印件;
    6.如已婚需要提供 共有人同意出售意见书;
    需要买方提供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本 原件和复印件;
    3.如不是本市户口需要提供暂住证 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这种做法最大的风险就是要防止卖家一房多卖。如果不办理正式的过户手续,一定要与卖家拟订一份买卖协议,写明房屋过户的时间,已付款项、是否需要公证等,为了避免卖方毁约,协议书上要写上“不可撤销”等。
    在签订协议之前,买方最好去房管局查证该房屋的权属问题,是否有多个户主。如果有多个户主的话,要跟每个户主一一签订协议。不过,虽然有自行拟订的协议,但该协议依然不能避免卖家一房多卖的情况。
    从法律角度讲,卖家仍拥有该房屋的产权,依然可以进行买卖。一旦有第三人进入,与卖家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并完成过户手续后,第一个买家的利益就要受到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