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资询一下,我跟老公早已离异,女l儿孩子抚养权就是我,我老婆婆有一套房屋要卖帮我闺女,闺女只能16岁,我对这套房屋有处置权吗

2020-03-20 14:11: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有外遇 ,离婚时应该少分或不分财产。有外遇,属于过错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应从有利于小孩的教育和成长的角度确定小孩的抚养关系。当事人收集上述证据后,就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主要是双方的经济水平、对方的过错程度、与孩子的关系等等。
  • 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是享有的权利之一,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该司法解释还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你好,共同财产,离婚分割,一般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对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些在诉讼离婚中可能会作为法官判决分割财产考虑的因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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