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09年买了一套商业住房,没有贷款,现在买了两套商业住房,可以算作第一套吗?

2020-03-31 06:30: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财产分割后再次购房是否为首套房,注意一个首要的判断标准即名下无房的贷款买房的为首套房。具体建议咨询房管局
    二套房界定标准:
    一、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二、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三、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表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

    四、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十、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视为三套房。
  • 您好,这要看您的房产目前在谁名下,如果是在男方名下,那么离婚后离婚协议对于房产和贷款的归属应有相应的规定,此时女方贷款买房按照首套计算,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使用公积金买房的话,若女方有过提取过着公积金贷款的行为,那么再次购房会影响贷款额度。如果房产上有女方名字,由于贷款未结清,因此是不可以更名的,这种情况需要看各银行的认定标准来执行。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首套房优惠的申请:
    想要按照购买“首套房”享受各种税费 减免和贷款优惠,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 和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核心提交申请。各交易核心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出具头次购房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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