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伙企业里只剩下一个人,这个人剩下的股份该怎么表现呢? 解散合伙企业,该人的所有权应如何处理人的所有权? 合伙企业里只剩下一个人,这个人剩下的股份该怎么表现呢? 如果解散合伙企业,该如何处理该人的所有权?

2020-03-31 16:0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企业解散时可否均分债务?合伙企业解散时可以均分债务,但是必须按照以下流程:  
    1、首先按照合伙协议,有合伙协议,按照合伙协议;  
    2、没有合伙协议,合伙人协商。合伙人协商不能的按照出资比例,出资不明确的平均分配;  
    3、如果在有异议就诉至法院。  必须按照这个流程,另外不能把债务分配给一个人或者部分人,另外无论债务怎么分配只是对内部产生效力,不得对抗第三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可知,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 个人股权转让办理流程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能清偿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清偿数额超过其分担比例的,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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