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经纪公司,一家商务部门工作,但据说他们走过程,劳动合同没有签,现在两个月了,我现在想辞职,请问我怎么能拿到这两个月的工资,谢谢,快点。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03 05:46: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象是劳动者,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
    一般来说,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①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
    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
    ②企业、事业单位的中共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主席等。
  • 劳动者需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的证据,然后去申请劳动仲裁,或是进行投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以及未签合同需要支付的双倍工资,同时可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1、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支付最长时间这样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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