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了一个房子作为工作室,和房东签的租赁合同是3年时间,5月中旬房东电话通知我要卖房子,并且问我是否购买,如果不购买,要我找其他地方租房子,6月回复她说我不买,也打算配合她搬走,就开始找新的房子,期间也提过合同未到期存在损失的问题,但等我找到新的房子以后,她又告知说因为忙房子暂时不卖,可是我新的房子都找到了,今天搬家,谈到违约事宜,她一口咬定自己没有违约,我想咨询她这究竟是否属于违约行为?

2018-09-18 07:0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房东违约,违约金数额依据租房合同约定的数额确定。
    2、买卖不破租赁。你可以继续租用原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我国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规定在下列法律及司法解释中: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19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4、《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 租房没到期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 当事人协商 的方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解除合同。没有约定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在 几种特定情况 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 1、目前一般违约金的数目为半个月或者一个月租金,也或者押金的数目,也有支付租金的20%的说法。如果双方在租房合同上明确有规定违约缴纳多少违约金依照合同里面的规定的金额来进行违约金的赔偿。

    2、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租房违约金额的,双方可以互相协商,并按照约定好的违的违约金缴纳。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3、根据市场价格来决定违约金的多少。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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