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6.28家人受伤,受轻伤二级,说今年6月派出所将案件交给检察院,至今为止没有结果,为什么这么长时间? 在这期间派出所,伤害者曾说过不承认鉴定,正在重新进行鉴定,但家人的身体原因在那么远的地方无法再次鉴定,以后就不能再进行了。 想听送检事件的话就不在派出所了,什么时候提起诉讼呢

暴力伤害
2020-04-07 02:2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 公安侦查终结并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也有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的情况。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分三种情形:第一,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第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第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第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第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三,由《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当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公开宣布,并且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到被不起诉人和他所在的单位。
    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
  •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使受害人轻伤的,根据案件性质,涉嫌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是法定从轻量刑情节。建议家长对受害人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犯罪嫌疑人积极认罪悔罪,法官会酌情从轻处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