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青岛市一家XX公司工作,有五年了,企业一直压着四个月薪不给。昨日我也晚到了,就将我辞了,薪水说何时有,再给。并且商业保险也是好多个月没送交了。我想问一下我这一状况应该怎么办?

2020-04-09 10:23: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果用人单位超过法定期限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首先,劳动者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
    (三)款为依据,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次,劳动者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巨额的索赔。最后,对于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参见《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将为此面临各种强制征缴措施
  • 如果劳动仲裁后还是不给工资怎么办?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依然不给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实际上,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案子很好解决,到人民法院申请一个支付令就可以了。
  • 您好,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保险,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要求公司为你补缴社保。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首先要确认你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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