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未签劳动合同书 离职 后 是不是三天能够辞职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10 12:57: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所以,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必要内容。   其次,《劳动合同法》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可知,尽管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依据上述规定辞职的。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个人认为,若不是你不想签,可以再要求23个月的工资。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随时可以主张,不存在时效问题。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讨薪时,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
      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 劳务派遣单位没签合同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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