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父母分家时,老房子是我的,后来父母买了房子,我与父母互换了,老房子是登记在父亲名下,请问我还能要回我分家时分给我的老房子吗?

2018-09-19 14:46: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房子为一方婚前购买所得,则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18条规定了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1. 父母有绝对的权力支配自己的遗产,可以给任何一个不相干的人,也可以不给任何一自己的亲人,无需与其他人商量。
    2. 财产是老头50%,老伴50%,老头与老伴都只能把自己的50%立遗嘱

    3. 遗嘱产生法律效力。一,立遗嘱的人神志清醒。二,立遗嘱的人不受人胁迫。代立遗嘱的话需要两个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要立遗嘱的人签名,公证一下是好的。

    4.有继承权继承者只能是狡辩立遗嘱的人神志不清醒或受人胁迫不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

    5. 可以要生活费,精神上的是强求不来的。
  •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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