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加入公司只有六天,公司单方面无理取消劳动关系,签发解雇证书,在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合同。劳动监察组要求我申请劳动仲裁,诉讼请求是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的赔偿金或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赔偿金?我听说必须提交仲裁,否则法院将驳回。

仲裁
2020-04-13 21:04: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7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胁迫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2)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3)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以威胁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5)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6)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7)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符合以下情况下支付的是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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