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6年11月按揭贷款买来一辆小车,每个月按照规定归款2620元,已还8个月,从2017年11月起至11月10日,我将全部借款所有偿还,而且提早把按揭贷款的所有款一次性结清了。但是金融机构说也要去找融资担保公司,如今车被融资担保公司扣留,融资担保公司说务必要我再交三万元毁约处罚才可放置车,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这件事情应如何处理。

刑事辩护
2020-04-16 07:4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我国担保法在总结以往立法和司法经验,借鉴国外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主债权。主债权是保证担保范围中最主要的内容,从根本上讲,保证的设定就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实现,保证担保范围的其他内容都是从属于主债权,是由主债权派生而来的,主债权应当属于保证担保的范围。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没有对主债权的具体数量作出约定的,应当认定所担保的是全部主债权;利息。利息可分为约定利息和法定利息。约定利息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利息。法定利息是指法律规定的利息。
    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都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当属于保证责任的范围。其中约定利息是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所以,对保证人来说,一般只对保证合同订立之前或者同时成立的约定利息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利息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此外,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约定利息,对于有失公正的高利贷利息,即使当事人已作出约定,法律也不予保护;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时,必须给付他方一定数额的金钱。
  • 目前银行做担保的方式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质量维修担保、预留担保、海关免税担保、借款担保、透支担保、保释金担保等等;n笼统的讲就是信用担保和抵押担保;n不同的担保方式有不同的法律效力;n信用担保违约会让信用值受损,以后贷款个个方面都会有影响的;n抵押担保对于违约将直接收取抵押物,解决违约问题。n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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