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进入18年2月份的工厂,19年2月份是1年,2月份不想干,开始的时候说不做领导,说是月末,说是2月份也是月末,3月份的工资减去了我1月份的工资的一半。 我想问一下一月的工资是否还回来,我进厂后没有签过合同

2020-04-21 21:58: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2,试用期过了公司一直不给转正,应视为你已经转正,公司不能延长适用期的,公司应按试用期过了的工资标准发放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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