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的丈夫要求离婚,但是有个特殊点就是我的女儿生病了,不能工作,患的是肌张力障碍,全国性质都不能治愈,我小孩的生活费,医疗费,社保费如何处理?我的女儿已经成年了。还有房子的问题,一套是我的女儿自己买的安置房,一套是我们两共同财产,我的意思就是说把这套共同财产给我女儿,以供我女儿看病所用。可是我的丈夫不同意,说等到他死后,再给我的女儿,他说他也有慢性病。请问一下律师我如何处理此事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9-21 13:3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平均分割。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针对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如果一方有重婚同居、虐待、家庭暴力等,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如查一方有严重疾病的,在判决时,法院会做调节,可能协商在财产分割时优先照顾弱势群体。
    因此通常患病方会得到相应的一部分多余财产,用来进行治疗。
  •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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