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上班。 我3年前在个人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现在工厂要搬到国外去。 如果不去的话,能给我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24 19:33:18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四种,即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其中劳动仲裁程序是前置程序,劳动合同纠纷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对仲裁结果不满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
  • 看你们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工作地点有东莞,那么就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
  • 看你们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工作地点有东莞,那么就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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