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私人旅馆要求加班,最后我在一般时间上班,走了以后,他开除了我,说没有工资,我能拿工资吗?

2020-04-28 08:17: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4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44条规定,在3种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 你好,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追讨工资,拖欠工资向劳动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 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果存在扣工资的情况,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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