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5日朋友借给我2700元,至今联系不上,拒绝还债。 当时我欠了债。 我拿着本人的身份证。 我现在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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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纠纷去法院起诉需要原告身份证,欠条或者其他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起诉状去法院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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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起诉书,借条,转账记录起诉对方所在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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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还款。起诉时要准备诉状和证据材料起诉到对方住所地所在的法院。如有必要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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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