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十岁了,他现在不和父亲住在一起,但他的父亲不想放弃生活。如果我改变了他抚养孩子的权利,他能和他的父亲有关系吗?

2020-04-29 20:17: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导致抚养能力发生较大的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但是要提交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 我国法律没有断绝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跟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因此在争取子女的抚养权方面你占有优势。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每件交纳50-100,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的不加收,超过20万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诉讼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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