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定期辞去上一家公司的工作,从未付过工资,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2020-04-30 17:36:33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不发工资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为由向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并且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涉嫌重婚的,你可以收集好证据,起诉离婚,要求赔偿。
  • 你原来的合同是什么时间到期,新合同是什么时间签订的,这对你的经济补偿金的多少是起决定作用的。
  •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涉嫌重婚的,你可以收集好证据,起诉离婚,要求赔偿。
  • 你原来的合同是什么时间到期,新合同是什么时间签订的,这对你的经济补偿金的多少是起决定作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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