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找个工作的情况下没看清合同书,签了之后感觉很不公平想辞职,工作中的地区是一个私企,规定离职要赔付一万五的培训费用,国家法定假日不放假,平常工作时间是中午3点到夜里9点,当时也没讲过规定早晨去学琴,新员工入职后却说早晨要去学琴,周六日暑期工作时间非常长,早晨9点到夜里9点,假如立即不做,必须亏本吗。

其它
2020-05-01 10:53: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200%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15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上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节假日加班工资
  • 支付加班费 补缴保险费 没有签合同的四年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公司解雇你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公司已经有四年没有跟你签署书面劳动合同 按照法律的规定公司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不签就应当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你支付双倍工资 支付时间从你上班满一年起算 这个很重要 所以你不要急着辞职 你应该要求公司跟你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不签你就去起诉 最起码的赔偿有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就是四年的双倍工资 从上班第二年开始的双倍工资(三年的双倍工资) 当然还有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加班费
  • 一般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子啊合同中约定的是月薪,上班天数应当是每月22天,每天8小时,超过8小时以外的,应当算加班。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
    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
    20.83天/月  法定休假日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300%的报酬。
  • 可以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同时这属于个人原因中断就业,辞职后领不到失业金。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打招呼自动离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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