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不与老工人签订合同,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如何保护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02 16:47: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克扣员工工资,应该向劳动部门进行反应,一般情况下员工需要先和单位协商,把扣款原因了解清楚,如果协商一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要向用人单位进行讨薪,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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