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7岁,暑假在外面找兼职,找到分发传单的人,那边的主管介绍,每月工资2850元的加薪和全勤,每天工作9小时。 他什么也没有签,也没有签合同和入社表,所以试了三天。 而且实际的工作时间是10小时以上。 我受不了这样的压力,所以想辞职,能给我这三天的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04 16:03: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你好,辞职后公司有可能会按平时发工资的日期发放工资,可以跟公司协商发工资的时间。
  • 工资通常是按月发放的,离职后,一般来说到了发工资的时间给你发放工资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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