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家房屋拆迁,母亲不知道,仗量的时候登记在两个哥哥名下,现母亲想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房屋她和父亲修建,父亲已去世多年,房屋土地使用证是母亲的名字,请问能更改吗?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吗?

拆迁补偿
2018-09-25 21:11: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是承受拆迁补偿合同的权利义务时,义务跟着权利走,谁承受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例如,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死亡,其配偶享受了产权调换房屋的所有权,就必须承担该被拆迁房屋按时搬迁的义务。
    其子女如对补偿权有争议,应由其负责解决。如承担不了相应的义务,其权利的承受则需要法律的有力支持。

      二是在分配被拆迁房屋补偿权时,除了确需照顾的弱者之外,原则上继承人之间应是多尽义务多分,少尽义务少分,不尽义务不分。
    突出的规定是对继承丧失继承权的法律规定。
  • 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上的房屋的,那可以过户,否则,集体土地是不能转让或者过户的。以下是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步骤:

    1.土地受让人(继承人)提出土地使用权变更申请,到所在村委会签署明确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土地受让人(继承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交国土局(所)工作人员审核;
    3.提交土地转让方(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必须包含所有遗产继承权利人的名单及关系);
    5.房屋土地转让协议书(即遗产分配方案),必须说明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过户给谁,所有家庭成员签字盖指印(需村委会签署意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7.房屋土地转让的纳(免)税证明单,到当地地税局大厅办理。 申请人将以上资料备齐后直接到当地国土资源所办理。
  • 诉讼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单方可以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3、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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