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工厂工作了10年,现在工厂不营业了,自从我2001年进厂以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有商业保险,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12 16: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可以要求单位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主张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 你好,用人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收集证明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据反馈到当地的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仲裁,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主张双倍工资。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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