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到一家绿化公司养护绿化,才工作5天,还没签订劳动合同,一天下午下班途中我妈妈被一辆电动三轮车撞伤头部,肇事者逃逸。请问各位专家:1、我父母才到绿化公司工作5天,没签订劳动合同,我父母算不算绿化公司的员工?绿化公司有没有相应的责任?2、我爸爸找到绿化公司,请求支付2人各5天工资,对方告知说你没请假就没来上班不予支付工资;请问我父母能拿到他们应得的工资吗?3、我妈妈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如果不属于工伤,妈妈在住院期间还应该享受工资和其它待遇吗?4、妈妈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共3万多,绿化公司应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费用呢。注:现在妈妈已经出院,在家疗养。我们所在区域是成都市高新西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