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以前是在一个房地产公司工作的。当时说好每月除了500元的工资以外还有提成。提成是按你的销售经额的千分之七算的。可是现在我已经没在那个公司工作一年了,每次说要拿提成的事他们的视而不见。我想问的是象这样的提成我们是否可以去拿?(当时我没是没有签
合同
的)
2018-07-04 21:0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和辞职时的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没签劳动合同,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
!
2、申请劳动
仲裁
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
证据
,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3、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
劳动关系
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什么是绩效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32950
关于工资的问题
双倍工资,就是两倍工资、二倍工资的意思,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马俊哲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01:43
2345
抚养费是按照基本工资还是总工资
5873
绩效工资是否属于工资?
薪级绩效工资
黄涛律师
广西道森律师事务所
项目公司股权怎么规定
02:00
2345
绩效工资有什么优点,绩效工资的缺点有哪些?
薪级绩效工资
业务员提成问题
试用期的工薪待遇低,这是滥用试用期的其中一个表现。对此,我国法律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也作了针对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关于提成的问题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71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455
最后合同改和B签订,但是中途合同有些问题,并且和A签收据,2
法律分析:可以退 ,如果不给退,可以找当地教育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295
签了合同,对方一直不过户怎么办?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255
请问驾校合同写的,一经车管所审核通过不可退学费合法吗?
按培训合同处理,或协商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85
合同应该还回去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不予退还。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215
驾校合同上写着考试合格后不退费是否合理
你好,建议与学校协商处理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雄安新区律师
石家庄律师
邯郸律师
邢台律师
保定律师
唐山律师
秦皇岛律师
沧州律师
廊坊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