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自己村里交社会保险,导致用人单位不能交,请问我能要求用人单位用现金补偿我吗?

2018-06-12 15:44: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可知,公司可以制定规章制度,让员工遵守共组纪律,以及相应的奖惩措施。
    2、公司以你违反规章制度进行罚款,首先需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其次该规章制度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最后该规章制度已经向您公示了。缺乏上述任何一个程序,公司对您进行罚款都是违法的,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的。
    3、《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公司可以通过规章制度来规定罚款的权力,因为一般认为罚款权属于公权力,只有国家机关执法的时候,根据明确的法律规定才能作出罚款决定。所以即便公司有罚款的规定,可能也涉嫌违法而无效。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您可以去投诉公司的罚款行为。
    5、单位拒不支付拖欠、克扣工资,你也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6、综上,公司罚款是违法的,从你维权的角度考虑,如果公司让你交现金,你可以要求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收条证明,这种方式比较有利。如果公司直接在你工资扣除,那你有权要求公司出具工资条并打印银行清单也是可以证明的。
    7、如果你去劳动监察投诉,需要带上劳动合同、银行流水记录以及上述扣工资证明过去办理。如果你要申请劳动仲裁,你可以带上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清单、罚款证明、公司注册信息以及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去所属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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