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有关乡村弟兄间与妈妈分家协议的事儿。我的爸爸弟兄三人,也有姥姥。她们之前在村委会写了一份分家协议,我奶奶与我家住在一起。可是集体用地土地使用证是在分家协议以前下的证。写的是我的爸爸的姓名。我爸爸去世了,我奶奶还在世。如今我姥姥有一半房子是她的,我想问一下有效吗?

2020-05-26 11:11: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分家析产协议:属于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一般是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分家析产协议只要是当事人意思表示、没有处分他人财产、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就自全体协议人签字时起效。  
    2、公证不是民事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是公证后可以使民事协议的效力更强,经过公证后的协议,将来有纠纷到法院时,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纳为证据,不用再质证,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公证错误。  
    3、分家析产协议虽然自当事人签字时起就可以生效,但如果分家析产协议中涉及到的家产属不动产或准不动产比如房产、土地、车辆等的,还应当经过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在分家协议生效后不及时做过户登记,虽然协议生效,但产权不变,原财产所有人(一般是家里的父母)将来反悔不愿再分的,房产等可能仍然归父母所有,分家协议中确定分到的人有可能拿不到房产。

  • 一、分家协议未经当事人签字,因此不具有协议效力,只能认定为一份调解记录。
    二、房屋权属应以登记为准,发放的房产证已对你和你兄的房屋予以确权,而且已经历十余年,应以房产证为准。你母亲无权重新分割、
    五、你应提供分家时协议的有关证据,包括调解记录、村委参加调解人的证明,还有的房产证,以证明房产证的效力。
    六、若你有证据证明你的姐妹在分家时已放弃继承份额及家庭共有财产份额,她们便无权主张权利。
  • 分家析产协议,是指父母将家庭中自己和子女的共同财产,分给子女和留给自己。归纳到各自的名下,分家析产协议,需要全体协议人签字,然后才能生效。
    当事人没有签字同意的,分家析产协议无效。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分家析产协议,涉及到房产、土地、车辆等,还应当到相关的部门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后,才具有法律的效力,如果在分家协议生效后不及时进行过户登记,虽然协议生效,但你的祖父母反悔不愿再分的,房产等可能仍然归他们所有,分家协议也就无效了。
    临时的规划许可超过期限后就没有用了,产权以房产证为准。
    如果分家析产后谁也没有办理过户,该协议就无效了,遗嘱更有法律效力,如果打继承官司,胜算为百分之七十以上,剩下的百分之三十为处理其它人所建设的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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