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薪水是标准工资1900?岗位工资700?全勤100?无事故奖励金100?小个月学员200?个人社保700,一共是3700元,上月请病假七天,拿到薪水只能1660元,给的有效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29 07:5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这样的工资设置在市区是不符合规定的。
  • 你好,这样的工资结构,公司方面并没有什么不合法的情况,只是,如果公司最终发放给员工的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就需要仲裁要求补足差额了。
    如需法律咨询可致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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