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是一位受伤员工,工伤伤残为七级,不过我受伤是由另一单位造成的,我现在要赔偿,找公司领导,公司领导说不关他事,找单位领导,单位领导说公司在处理,一直拖到现在!我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18-10-02 23:34: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赔偿标准怎么算?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工伤赔偿需不需要请律师,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工伤鉴定以后,可以根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给予标准版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投保的,则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不了的可以向劳动仲裁提请仲裁
    与单位协商不了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帮助维权为宜。
  •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
    (一)医疗费
    (二)伙食补助费
    (三)食宿交通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 停工留薪 第31条
    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八)伤残补助金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另外,《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七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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