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人民法院被查封新楼盘的房屋,银行贷款业务小编,详细介绍买了的房,房全款买房被缴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可是我当日交的预付款和买房全款买房并签合同,房地产商把够房时间写在被查封前,房地产商犯哪些法?我该怎么做?

2020-06-05 10:37: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法律规定,当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当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卖房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 所谓定金,就是指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由一方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他代替物。定金具有如下几个特点:定金的效力因定金的种类不同而不同。
    我国现行法上的定金为证约定金兼违约定金。其在证约定金的一面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在违约定金的一面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它是为制裁债务不履行而交付的。当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时,任何当事人都不应当受到制裁,定金应当返还。
    违约定金必须是在合同因当事人一方的错误而不能履行时才发生效力,或者说定金罚则生效: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一方不履行债务时,双倍返还定金。
    一般认为,违约定金仅在债务人拒绝履行和不能履行债务时发生罚则效力,逾期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发展到不能履行时发生罚则效力,否则不发生不再返还和双倍返还的效果。
  • 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被广泛的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
    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一般情况下,订金作为预付款,它不具备定金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订金数额应当在合同总价的5%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订金应及时返还或抵作价款。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步骤:

    1、所有人(承租人)选择评估机构;

    2、公有住宅承租人需购买房改房的,在拆迁协议签订前到江东区办证中心建设(房管)窗口办理房改房买卖手续;

    3、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上述有关证件,根据拆迁通告公布的签订拆迁协议日期,至拆迁现场办公地点签订拆迁协议;

    4、签订拆迁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协议条款予以核对;

    5、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6、承办部门: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

    7、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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