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期间,如果抗拒改造情节恶劣,经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2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确有错误,应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向该人民法院提出抗诉()3如果被告人的共诉,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4人民法院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在刑事诉讼中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5在我国,只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才能代表国家行驶审判权

2018-10-04 23:2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什么情况可以判处死缓?
    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
    (1)民愤不是极大的;
    (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
    (4)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
    (5)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
    (6)犯罪分子出于义愤而杀人的;
    (7)其他特殊应当留有余地情形的。
  • 抗诉是检察院对判决不服向法院提出的要求重新审理,被告没有抗诉权,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后,应该同时将抗诉书副本交给当事人;即检察院抗诉应当通知被告人。在被告人提出上诉而公诉人(即检察院)不提出抗诉时,上级法院仅针对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进行审理。
  • 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是:
    1、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2、刑事诉讼由国家专门机关负责进行。
    3、刑事诉讼必须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
    4、刑事诉讼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