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公,儿子(4个月)还有我婆婆逛完街,开车往回走,刚过红灯,就有一个中年人骑的电动车(后面还载的人)从车的右面超车拐弯,拐弯时也没有回头看有车没,我老公一个急刹车,就把小孩和我婆婆都碰到了前面(我婆婆抱的孩子在副驾驶坐的),当时看了看小孩,脸上嗑红了,还哭了一会儿,对方看也没看就骑车走了,当时也就觉得没什么事,就去卖纯水的地方买桶水会家,车刚停的门口(卖水的地方),就看见当时骑车的那人,我老公就过去问“你咋骑车的了,拐弯也不看把我家小孩也碰着了”,对方是外地人,当时可能没听懂我们说的话,直接就扑过来打我老公,我老公当时一闪,对方没打着,就直接碰到了我们车上,右脸颊磕破了,我婆婆就赶紧拉着那人不让他打,对方就又捡起路边的砖头来打我老公,没打上,他就又拿起一块砸在车上,砸了个坑,然后那人就拿手往车上摸血 我婆婆还让他给打伤了 去了派出所,人家要求我们赔偿4.5万 他的这种赔偿合理吗?我们应该赔偿吗? 我方也有人受伤了,对方应赔偿吗?

2018-10-05 18:36: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被撞伤应当适用上述规定。
  • 你好!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赔偿您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损失
  • 你好,首先,事故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 事故责任划分,在事故赔偿中占据十分重要的作用,需要一定的法律策略与技巧。 建议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实时知晓案件动态,做到未雨绸缪,争取主动。
    其次,赔偿项目。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这一块,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
    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含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对于伤残等级需鉴定确定。 最后,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如果对方有保险公司的话。
    先由保险公司在12万元内全额赔偿你的损失,超过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对方承担。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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