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教一下,房产中介协调买卖的小产权房,买卖双方签了定金合同(买方也支付了定金),但房子的所有人是夫妻两人,老公没签字。请问这份合同有效吗?

2018-10-09 18:19: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定金的支付比例

    从《担保法》中对于定金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购房定金在法律中有明确的条款来规定的,因此购房定金的交纳比例是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

    也就是说,购房者如果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为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那么,如果购房定金约定的比例超过了20%该怎么办呢?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中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若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也就是说,如果定金支付超出20%,那么超出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也就不适用于法律规定的定金罚则了。因此,购房者在约定定金时一定要注意金额的比例,超出比例的部分是得不到相应保障的,定金当然不是越多越好的。
  • 首先,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指农民集资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建设的房子或者军队的房子,小产权房有不同的分类。就你所讲的,属于农民集资建房。它有别于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商品房。
    其次,风险在于三证,如土地证,房产证,契证不能办理出来,或者办出来的不是房产权、土管局颁发的(有可能镇政府可以颁发,需要看当地政策)。这样,这个房子以后交易可能存在障碍。
    再次,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屋一般会被认为合同无效。 另外,绍兴市政府目前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可能会有一些政策,有一些农村拆迁安置房也允许在一定期限后上市交易。因此,做事情前,应该收集一下绍兴市政府或者袍江新区的相关政策。
  • 房产所有人不是违规违法使用宅基地的借口,国家既然制定了收回宅基地的规定,想必就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处理这种情况,因此用不着这么说。他要,政府也不会批准也不会改变档案登记,不实事求是的事政府不会做,也不支持这种行为。
    房子的另一个法律概念是家,就别提什么继承人了,是他的家,就没有人可以让他无家可归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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