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最近买了二手房。 预付款合同已经签字,预付款也已经交出,买卖合同还没有签字,房费也没有支付。 后来,我发现卖方的房产证明书上有四个房主,在存款合同上签字的只有其中一个,我决定不买这个房间,还决定取回存款,怎么办才好呢?

2020-06-12 00:15: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 你好,如果是按双方合同约定办理,你可以找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 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可依据合同相关违约条款来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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