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运营不佳,给部分员工停职,合法,并且停职期间不发工资,合法或不合法,是否支付工资,支付工资,是否支付当地基本工资,社会保障是否停止交付,交付时是否自律形式,合同是否解除。

社会保障
2020-06-14 16:53: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关于临时和具体工作的工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8条的规定: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单位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扣工资。
  • 实际中,被单位扣工资,如果是劳动者因自身问题耽误工作,适当扣除部分工资是合法的,当然,不同公司会有不同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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