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哥企业的几个工人因为调动问题和企业发生争议,他们想申请仲裁,请问人事劳动争议符合仲裁规定吗?

仲裁
2018-07-05 14:51: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2、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提交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内容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3、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
    4、其他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
    5、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
  • 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程序:  
    1、申请仲裁人填写《仲裁申诉表》;  
    2、组织进行调查,写出调查情况;  
    3、研究是否符合仲裁范围(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  
    4、符合仲裁条件的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答复予以仲裁;  
    5、书面通知仲裁双方及仲裁庭人员开庭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  
    6、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需出具证明,他人参加的要出具授权委托书;  
    7、申请仲裁人提供有关证据;  
    8、如遇特殊情况仲裁案件需延期处理的,应填写《延期处理仲裁案件审批表》;  
    9、开庭结束后,填写《人事仲裁案件结案审批表》;  
    10、发出人事仲裁裁决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