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相识于网络征婚,彼此都是离过婚的,所以两家大人见过面之后,我就去他家住了,因为只有生活在一起彼此才能真正的了解彼此,我家住运城,他家在长治。在他家住了两个多月的时候,由于我们地区差异,生活习惯的不适合,我提出了分手,他不同意。后因为我的坚持,他迫于无奈,但向我提出我们生活这两个月我在他家的花销,包括买衣服和给我母亲的1000元生活费,我们相处期间他为了表示对我的真心,赠予了我金项链和金戒指,现在也要我归还,在我不归还的情况下,他发给我好多威胁我的短信,在网络上传我的照片及我的手机号码,还有我的个人隐私及我的家庭住址,发微博标题:说我骗婚骗钱,说我离婚4次,乱跟男人睡觉,骗人钱财。这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和我的人格!

2018-10-13 19:49: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起诉离婚期间被威胁要怎么办?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提起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问题。大家看到这个问题,可能最直观的想法就是,主张离婚的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就行了!是的,这个办法可能大家都知道,但这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是遇到这种情况的当事人,在没有其他办法的前提下,最后采取的无奈之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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