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刘**与山东华**有限公司追偿劳动报酬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刘*与山东华*有限公司追偿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因申请人撤销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5)齐立督字第40号支付令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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