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桂**与徐**、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2015)南执字第00939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徐**、徐**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5)南执字第00939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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