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白*甲诉被告杜*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白*甲于2015年8月4日向本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白*甲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白*甲撤回对被告杜*的起诉。
本案诉讼费100元,由原告白*甲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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