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华盖创意**有限公司与北京**有限公司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华盖创意**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有限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中,华盖创意**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华盖创意**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华盖创意**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37.5元,由华盖创意**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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