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终结执行申请人谈某某与被执行人宋某某婚约财产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谈某某申请执行宋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宋某某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潢川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潢民初字第0124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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